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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法律大戰

            這張圖!!會不會讓你們想起誰?? 我們社區的第11屆管委會, 消防不修、 水肥不抽、卸任了不交接資料,還故意叫保全提前解約,讓12屆抓瞎、讓社區放空城,還把履約保證金66萬提前還給了保全公司,讓社區無法追究保全公司交接不清的責任,果然都是一些吃裡扒外的傢伙!! 第12屆上任以後,因為前面的人作惡多端,只好開始追究法律責任,目前進行中的法律案件,包括11屆違法罷免、禁止魏O平等三人禁止參選第12屆管理委員,且不斷散播不實言論破壞他們的名譽,所以被他們提告求償,後來第12屆接手,無奈承受了第11屆被告的法律案件, 為了顧及社區和諧,所以管委會決議和解,也付出了和解金。 但這些和解金,管委會已經轉而向第11屆違法的前主委以及違法表決的管理委員提告求償;目前一審判決結果, 法官認為大多數的問題,還有一些不該講的話,都是鄭先生幹的,應該單獨向鄭先生求償, 因此不贊成管委會付錢和解!!就因為如此, 目前兩案都還在上訴中 ,而 三位當事人其實早就簽下了還款切結 ,如果管委會代位求償確定敗訴,他們會立刻把和解金還給管委會, 不會讓管委會有所損失 。他們還錢以後,可以再用私人名義去向鄭先生求償,讓鄭先生多跑跑法院!!好好運動一下!! 這兩天聽說鄭先生一直鼓吹管委會敗訴了,應該立刻把和解金收回!!! 我記得以前 鄭先生 總是說,法律案件要三審定讞才確定的,怎麼現在又忘了,要叫人家 馬上 還錢呢??做人可以這樣雙重標準嗎?? 另外,目前管委會在法院等待開庭的案件,包括: 一、向鄭先生求償108年2月17日濫發的區權會出席費、加班費、訴訟費、律師費等共72萬元 二、向鄭先生求償違法罷免案訴訟費及律師費16萬元。 三、向大豐有線及鄭先生求償該大豐有線大大寬頻涉嫌偷電的不當得利19萬元。 四、向法院提告要求鄭先生、前總幹事小黃、前設備委員廖先生等三個人歸還管委會的資料物品與文件。 五、鄭先生提告管委會,要求撤銷108年12月15日的區權會議決議。 目前的法律案件,大概就這些,第四、第五案應該快要判決了,後面有什麼進度,我們再繼續追蹤一下!! 最近鄭先生動作頻頻,似乎有意東山再起!!大家不要掉以輕心!!我們社區在某人的眼中,還是塊很滋補的肥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