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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一個無恥的管委會

無恥之恥,無恥矣。 人而無恥,不知其可也!!對, 老鄭,我就是在講你!! 我們社區的無恥管委會,明明公告在8月4日晚上7點前截止第12屆委員報名 ,結果因為被住戶發現他們很多人資料沒交齊 ,要求要了解真相, 前經理跟前主委,竟然直接指示櫃台秘書把資料鎖起來,然後翹班離開, 不理會現場數十位憤怒的住戶。   後來,住戶為了不讓管委會把資料偷偷加進去,於是輪流守夜 ,結果無恥的前主委竟然嘲笑我們這些守夜的住戶是難民 ,完全沒有檢討自己不守規約的無恥行徑。   8月5日一早,秘書還是姍姍來遲,到了快11點才來上班;前經理柪不過現場住戶的堅持, 於是在住戶監督下,清點了實際繳交資料的狀況: 鄭O泉缺身份證 ,前經理8月5日上午才幫他補繳; 王O貞、彭O源沒繳權狀 ;柯O宏、高O凱、方O實沒有繳任何資料。而實際上, 廖O榮因為沒有居住事實 ,也不符資格。 所以管委會有7個委員提名參選資格是有問題的。 既然被住戶抓包,無恥的老鄭,馬上又說退回所有參選委員資料。明明晚上要開會審查,退回資料就是要落個死無對證。 果然,到了晚上,就開始跳針,開一個包裹表決的管委會, 我們的現任委員每個都像木頭人一樣,完全不理會現場住戶的抗議。隨便念一念,完全沒有審查委員資料,就宣布散會。 果然是一個不知羞恥的管委會。 即便面對一百多位憤怒的住戶,管委會的委員依舊無恥地公布了偽造的會議紀錄。  依照107年規約,只有區分所有權人,還有承租人可以參選委員, 所以規約只有規定這兩類人要繳交的資料。一般住戶,並不能參選。 如果要讓一般住戶參選,那就應該要律定繳交資料為何? 可是管委會竟然很無恥的在會議紀錄中硬ㄠ說沒有規定,所以一般住戶參選就不用交資料?? 區權人、承租客要交一堆資料,一般住戶卻連一張照片都不用交,這樣對嗎?? 你們說這種謊,都不怕下地獄割舌頭嗎? 無恥的老鄭,你一定要做人做到這麼無恥嗎?? 每天昧著良心說謊話,你真的晚上還睡得著嗎?? 無恥的老鄭,不但昧著良心掩護自己人審查過關, 還不忘要昧著良心排除別人合法的參選資格。法院判決委員資格存在的魏O平、楊O足,還有沒違反規約的賴O平等人, 就被無恥的老鄭,以莫須有的罪名,除去了參選資格。 無恥的老鄭!!你已經做到天怒人怨了,老天已經準備要打你下地獄去了,請你好自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