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恥之恥,無恥矣。
人而無恥,不知其可也!!對,老鄭,我就是在講你!!
我們社區的無恥管委會,明明公告在8月4日晚上7點前截止第12屆委員報名,結果因為被住戶發現他們很多人資料沒交齊,要求要了解真相,前經理跟前主委,竟然直接指示櫃台秘書把資料鎖起來,然後翹班離開,不理會現場數十位憤怒的住戶。
既然被住戶抓包,無恥的老鄭,馬上又說退回所有參選委員資料。明明晚上要開會審查,退回資料就是要落個死無對證。
果然,到了晚上,就開始跳針,開一個包裹表決的管委會,我們的現任委員每個都像木頭人一樣,完全不理會現場住戶的抗議。隨便念一念,完全沒有審查委員資料,就宣布散會。果然是一個不知羞恥的管委會。
依照107年規約,只有區分所有權人,還有承租人可以參選委員,所以規約只有規定這兩類人要繳交的資料。一般住戶,並不能參選。如果要讓一般住戶參選,那就應該要律定繳交資料為何?可是管委會竟然很無恥的在會議紀錄中硬ㄠ說沒有規定,所以一般住戶參選就不用交資料??區權人、承租客要交一堆資料,一般住戶卻連一張照片都不用交,這樣對嗎??你們說這種謊,都不怕下地獄割舌頭嗎?無恥的老鄭,你一定要做人做到這麼無恥嗎??
每天昧著良心說謊話,你真的晚上還睡得著嗎??
無恥的老鄭,不但昧著良心掩護自己人審查過關,還不忘要昧著良心排除別人合法的參選資格。法院判決委員資格存在的魏O平、楊O足,還有沒違反規約的賴O平等人,就被無恥的老鄭,以莫須有的罪名,除去了參選資格。
無恥的老鄭!!你已經做到天怒人怨了,老天已經準備要打你下地獄去了,請你好自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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