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陳先生去做了一件事,一件大家一定都覺得他應該已經瘋了,才會去做的一件事!!
他去繳了定暫時狀態的擔保金1,650,000元,繳完了擔保金,還要繳擔保規費500元,
繳完規費,還要再繳強制執行規費13,200元,是的,那些匯款的幾十塊手續費就不講了,今天陳先生就花了1,663,700元。繳這麼多錢,為了什麼??
為了住戶的自由!!!
我們的主委在108年2月17日臨時區權違法召開,沒有開完會的情況下,隔天就在官網上公告108年新規約,新規約有幾條,基本上是屬於陳先生口中的所謂奴隸條款:
一、住戶要調閱屬於全體住戶財產的所有資料,包括會議紀錄、財務帳冊等等,必須要提前一週向管委會申請,主委有權不准你調閱!!
二、住戶要旁聽管委會開會,要經過該棟委員向管委會提出申請,不然不准旁聽,主委也可以不准你旁聽。
三、管委會只要看誰不爽,就可以隨便罷免掉各棟選出來的委員!!不需要經過區權會同意!!
是的,我們住戶每個月辛苦工作賺錢,繳管理費,只不過是想生活在這個社區,成為偉大社區主委手下一個聽話的奴隸罷了!!!
因為這樣,所以可以任由管委會用違法的程序開會,任由管委會隨便追認沒有開完的會議決議,而住戶們沒有任何反應??現在有管委會委員違法衝進你家逼你退聯署,你也沒有反應!!如果大家甘當奴隸,那你們就會有當不完的奴隸!!
今天陳先生繳這筆錢,就是依法請法院下達執行命令,禁止管委會在撤銷違法區權會決議的判決確定前,不准執行2月17日臨時區權的任何一件決議議案,包括修改108年的規約!!也不會讓他們有機會自動延長任期一年。
所以,請主任委員,把你那個箝制住戶自由的獨裁108年規約拿下官網,恢復成為107年的住戶規約!!陳先生已經去繳了165萬的擔保金了!!最晚星期五,你就會收到法院的執行命令!!
這些錢,這1,663,700元,就是暫時買回住戶自由的代價,在法院撤銷臨時區權決議判決確定前,管委會沒有辦法執行任何決議,不能亂蓋垃圾場、不能違法蓋電動門,不能拿這個箝制住戶自由的規約來對付住戶。
住戶們因此,有免於恐懼的自由,有自由調閱資料的權利,有自由旁聽管委會的權利。
各位,自由得來不易,代價甚為高昂!!
請大家一起推翻這個違法、箝制住戶自由的管委會主委!!一起連署改選全體委員!!對於那些衝進你家,要逼你退連署的無良委員,大聲的拒絕他們!!
陳先生也許是傻瓜,但是傻瓜力量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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