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不斷違法的主委,自行請辭吧!!不要戀棧權位!!!
請管委會委員們,拿出你的道德勇氣,把這位不適任的主委換掉吧!!
你們是住戶選出來監督管委會做事的,不是這樣跟著主委一直違法亂來。
管委會違法罷免魏勝平、楊秀足委員的判決書,今天終於上網公告了,特別貼上來,給大家看看這個管委會還有主委胡搞瞎搞的嘴臉!!
在審判的過程中,主委還拿了108年2月17日臨時區權會的偽造紀錄,說裡面已經表決追認可以由管理委員罷免委員,果然被我猜中,當初他們提這個案,想要在臨時區權會通過讓委員會可以罷免委員的提案,就是主委為了掩飾之前違法罷免的事實!!
而且法院認定管委會不斷在違法,連管委會的會議召集程序都是違法的。
法院的判斷如下:
- 查被告被告於107 年11月11日決議將原告除名時 ,其規約既無如何罷免管理委員之相關規定,依公寓大廈 管理條例第29條第1 項中段規定,應僅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有權決議解任管理委員。故原告主張被告於107年11月11日所為將原告除名之決議應屬無效等語,自當可採。
- 查被告於107年11月11日所為將原告除名之決議既屬無效,原告於108年2月17日自仍具有四季紐約公寓大廈管理委員之身份,惟原告卻未受108年2月17日管理委員會之開會通知,乃被告所自承,故該次管理委員會議之召集程序,已有瑕疵可指。
- 法院說了半天就是講,管委會你們做的都是違法的決議,所以通通無效,人家的委員資格還是在,你們真的是很糟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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