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晚上開4月份管委會的定期會議,可是呢,我們的社區經理只訂了14個便當,一個給經理,一個給會計,一個給泳池秘書(為什麼要給泳池秘書,他又沒來開會!!!所以他們想給誰就給誰嗎??),然後,預計只有11個委員會來開會,也就是說,管委會一開始就打算要流會,因為人數不過半(23個委員),然後再說因為住戶來旁聽又鬧場,所以開不成會,想要把他們流會的罪過推給住戶,以便為他們不召開臨時區權會議找藉口。
後來只來了5個委員,其他的委員,都不知道跑到哪裡去了!!
上面的照片,給大家看的是,法院判決魏勝平委員、楊秀足委員的委員資格合法存在,賴宜平委員的違法罷免案,目前也在告訴中,可是我們的主委還是不承認法院的判決,繼續硬拗,不準備合法委員的座位牌,不準備合法委員的便當,繼續霸凌這些人,繼續藐視住戶所選出來的委員,藐視法院的判決,踐踏法律的尊嚴!!!這就是我們敬愛偉大的主任委員!!
後來在泳池,遇到一些住戶說,B棟的王委員,衝進別人家,強迫別人簽名退連署!!一兩個鄰居不好意思,也不想撕破臉,所以就簽了!
其實不用不好意思,衝進來就請他出去,不出去就是觸犯刑法第306條侵入住宅,就是這麼簡單,大家不用害怕,就是趕他們出去就對了。
順帶一提,社區的規約已經被主委偷偷改成了108年的規約,也就是上次臨時區權會都沒開完,也沒通過的那一個版本!!!他發給所有的委員人手一份,完全藐視法院暫停執行所有決議的裁定!!
現在主委一直逼陳先生要拿165萬去做擔保金,不然他就準備違法施作,先來浪費社區住戶的錢,等到後面被撤銷了決議,再來跟他求償,住戶的損失就會非常大,而且不知道什麼時候才可以跟這個違法的主委要到錢!!
為了避免管委會繼續侵害住戶的權益,不要讓管委會違法施作未經合法決議的議案,事先造成住戶管理費的損失,所以陳先生已經準備好了165萬,會在30日的繳費期限內去提供擔保,只要管委會敢動決議(包括現在已經被偷改的規約),就準備被陳先生繼續提告偽造文書!!
有時候,面對厚顏無恥的人,我們總要有一點犧牲!!讓他們徹底的覺醒,請住戶大家要勇敢站出來,把這個一再違法、藐視法律的主委趕下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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