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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之戰--說謊的不怕下地獄嗎?!


上週五陳先生輾轉由工務局承辦人黃先生口中得知工務局指導要求主委鄭先生,6月2日召開臨時區權會要依照內政部會議規範當場推選主席。結果,主委為了搶到會議主席的位置,想了一個妙招,就是6月2日要現場投票選主席其實推選主席,一點都不難,現場出席的人,大家直接舉手表決就好了,還要投票,也就太麻煩了,我們2月17日當天已經做過一次了,不信,我帶大家來回憶一下:
108年2月17日當天,本來鄭主委說他是主席,結果被住戶噓爆。
                                
後來,在現場住戶自發性的活動下,以50票推選了陳先生當選2月17日的臨時區權會主席,而鄭先生0票,被趕下台。
                
這個住戶現場舉手推選主席的過程,就是這麼簡單,主委還想用投票的,請問是打算作票嗎??現場舉手表決就可以了!別動歪腦筋!!

再給大家恢復一下記憶!!明明2月17日區權會當場,陳先生是被住戶50票推選出來的主席,結果2月17日的區權會議紀錄寫什麼?

說一次不夠,3月8日主委鄭先生又在社區1191戶住戶通通可以看到的LINE公告講什麼??
誰在說謊,答案呼之欲出了吧!! 
說謊要下地獄拔舌頭的!!
 鄭主委,你真的不怕嗎?!


6月2日要推選主席,請大家記得要求現場舉手表決就好了,不要再浪費大家的時間去投票開票,只為了選一個主席!!只為了某些人想要主席的位置而不擇手段!!真的沒必要!! 



之前鄭主委罵陳先生要求推選主席是不守規定現在自己又要推選主席,然後主委對陳先生一句道歉也沒有。主委可以隨意這樣用公告在各棟的會議紀錄、公開的社區LINE群組,直接對著1191戶住戶,公然誹謗陳先生,而面不改色,這就是我們的鄭主委、這就是我們傲慢的管委會,大家還要繼續讓這麼傲慢的管委會、這麼傲慢的主委,繼續傲慢下去嗎?? 

不趁這次機會把他們罷免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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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講講連署的進程與進度

我們社區的連署,是由一群住戶發起的,在2月28日左右,其實就已經達到近五分之一的住戶連署了。所以我們找了一個委員發文給管委會,要求依法召開臨時區權,但是管委會主委拿到了公文,選擇不予理會! 住戶們繼續連署,3月8日打電話給社區經理,跟他約3月11日請管委會派委員,大家一起來清點連署書,社區經理說OK,所以住戶們又發了一份公文,請3月11日管委會派員一起清點連署書,結果3月11日當晚經理就請假跑掉,然後打電話叫其他管委會的委員,一個個都不接電話,最後只好由四個比較跟住戶友好的委員(而不是跟主委友好的)清點,在社區住戶以及櫃台秘書見證下,全程錄影,清點結果有263戶連署,25%持分比例,已經完全超過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所規定的五分之一連署,管委會沒有任何理由拒絕召開臨時區權。 3月11日清點完,社區住戶就推了一個委員當召集人,3月12日將清點結果通知管委會,並且副知工務局,請管委會依法召開臨時區權,結果3月12日當晚,主委拿到了清點紀錄,竟然利用他可以通行各棟大樓的特權,直接衝到召集人家裡面大吵大鬧,召集人家人氣得去警局告主委涉嫌刑法306條侵入住宅。3月13日,住戶們又把管委會不願開臨時區權,主委跑到別人家大吵大鬧的事情,用檢舉函(連同連署書跟清點紀錄)給了工務局,所以後來工務局發現我們住戶的連署已經達到法定數量,於是發了一份公函,要求管委會3月30日前回覆,什麼時候要開臨時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由何人當召集人?? 最近主委發了一封公開信,除了說我們住戶連署提案有問題,還說沒有重大緊急的事由,所以他不打算開!! 我只能說,法律規定得很清楚,五分之一連署,你管委會就要依法召開,有沒有重大緊急事由,不是由你管委會說了算,而是住戶的選擇與意願,要你們尊重住戶的連署,有這麼難嗎?? 目前的連署結果是325戶,超過四分之一,結果管委會還是照樣藐視住戶的連署,聽說有某幾個人拿著連署書去騙住戶退連署。有這樣藐視住戶的管委會,大家還不把它們全體換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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