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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幹事奮鬥史---一個傳奇經理的誕生



                                        (這是一篇小說,請不要對號入座)

我們社區的經理,其實原本只是總幹事而已。
但是,只要努力奮鬥,總會有出頭的一天吧!!也許某人的心中是這麼想著的!!

命運的安排,總是這麼的及時。民國104年第

七屆管理委員會第6次會議中,鄭委員提案要

求檢討社區保全。


 


鄭委員要求廣埕保全更換保全名單,給管委會

審查。


民國1044月黃經理被廣埕保全派駐至本社區

擔任總幹事一職,薪水只有38000元。跟現在

54600元比起來,真是太低了!而且重點



是,根本不知道是誰同意聘他,誰同意給他加

薪的。住戶到現在,始終看不到私聘的合約!

所以一直不知道,是誰擅自決定花我們的錢,

聘了這麼一個人。




那時,社區因為某人的餿主意,在隔壁的小巷

子侵占既成道路,畫停車格收費,不從者,就

會遭到社區鎖車,並罰款3000元,此等形同

剪徑的行為(什麼!!你不知道什麼是剪徑,就是

攔路的土匪啦!),根本徹底違法的事。可是,

黃經理面對TVBS記者的逼問,說本社區涉嫌

侵佔既成道路,違法收小巷子臨時車停車費,

談吐間顯得氣定神閒,毫無緊張或破綻。



記者問:這是你們大樓畫的車位?"

黃經理回應"對對對"

記者再問"這是屬於你們的土地嗎?",

黃經理回應"你這樣問,我沒法子幫你回答

喔,你要行文來,我才有辦法回答。"



因為回應得宜,即便違法的事,談起來依舊面

不改色,談笑自若,充分展現了一個有為青年

的風度。就像我們社區的鄭委員一樣,遇到

題,就高度運用"拖、混、抵、賴"的口訣

成功阻擋了記者的採訪,不怕髒不怕醜的形

象,特別受到鄭委員的注意。


鄭委員心理想著:這樣的人,如果好好運用,

可以幫我做一些髒活累活,而我只要用住戶的

錢來養他,然後用他來對付愚笨又單蠢的住

戶,就可以了! 


就像現在,大家都調不到東西,看不到資料!

不就是因為有一個人擋在鄭委員的面前,讓大

家無可奈何!現在,有一些會議紀錄,明明開

會內容就不是如此,但因為有一個人敢隨便亂

寫,大家也無可奈何!!所以自此,黃經理成為

了鄭委員手中重要的資產,箝制住戶的白手

套。
 


104年7月1日才正式開放可以跨區在中和經營

的大豐有線,卻在我們社區104年6月14的

管委會議中,開始拉客。鄭委員已經開始了他

在社區中的生意布局,而這個提案人,就是這

個重要的白手套,黃經理!




白手套的用途,絕對不止於此,還可以把會議

記錄寫得不痛不癢。想要表決全數通過,就會

自動寫全數通過,不管現場是不是如此,這就

是白手套的妙用。如果參加過以往管委會的人

就知道,你吵也沒用,最後的紀錄,他還是寫

全數通過,因為鄭委員想要全數通過的,黃經

理就一定會讓他全數通過。明明是因為違法收

停車費,被國稅局盯上,黃經理也一樣可以寫

得無關痛癢,隱瞞事實。

  




 即便是現場吵翻天,大家對於要不要換門禁

卡意見一大堆,委員說花太多錢,沒有預期效

果等等,但因為鄭委員想要通過,想要這樣

做,於是提案人會議紀錄這個雙重白手套,

就在這時候又發揮了重大的效果,這個提案,

整整花了近百萬,但住戶沒有人知道,也沒有

經過區權會。







像這麼好用的白手套,怎麼可以不獎勵他

呢??反正又不是花自己的錢。



105年2月,鄭委員擔任主委的期間,破例發

給了外包的總幹事黃經理12000元的春節獎

金,重點是,沒有經過任何人同意。


 ""果然,住戶的錢真好用"" 鄭委員心理這麼

想著!!用住戶的錢,養自己的人,做自己的

事,天下還有比這個更便宜的事嗎?於是鄭委

員決定加碼!






105年3月,正式私聘機電人員,這是104年12

管委會討論通過的(雖然現場怎樣也不清

楚,但也不重要,反正記錄寫通過就通過了!



鄭委員繼續觀察,並且在105年5月發出了

20000元的獎勵金;同年6月發出了19000元

勵金,跟12000元年節獎金;同年7月又發

18000元的獎勵金;8月繼續發20000元的獎

金;9月又發19000元獎勵金;10月

20000元的獎勵金;11月再發17000元的獎勵

金;12月繼續發9000元的獎勵金106年1到5

,每月都發2000元的獎勵金,6月再發3000

的獎勵金。



發了整整14個月,一共發出了155000元的獎

勵金(不含年節獎金喔!!)


鄭主委持續用住戶的錢,收買自己要的人心。


而這段期間,正是大豐有線大大寬頻全力併

社區新視波客戶的時候,私下聽說,鄭主

委要黃經理幫忙推廣,推廣一戶就給他500元




相信這些獎勵金,就是這樣來的!!

用住戶的錢,推廣自己的生意,招攬公司的客

戶,怎麼想都划算啊!!



106年2月新視波就不再繳回饋金了,因為生

意被搶光了。但是新進來的大豐有線大大寬

,一毛錢回饋金都不繳,社區每年就這

樣平白損失了60000元的回饋金。



用住戶的錢,收買人心、做自己的生意,賺自

己的錢、搶別人的市場、又可以不用繳回饋金

,還可以偷電、偷頻寬,愚弄住戶,鄭先生想

到這裡,不自覺得意地笑了出來。



""誰能像我這樣愚弄住戶,玩弄社區於股掌之

間,還沒人知道呢?我真是太聰明太優秀了。

為社區如此鞠躬盡瘁做事,誰敢說我不是個認

真的主委呢?呵呵!! ""鄭先生乾笑了兩聲,得

意地穿著泳褲在社區大廳走來走去。繼續吆喝

著那些聽話的保全....。




黃經理私聘薪水從原本的38000調至40000

, 自聘之後調成52000,1081調成 

54600元。而因為黃經理掌握了社區的住戶流

動,所以順便也介紹別人買一些社區的房屋與

車位。甚至連他自己在短短服務幾年的期間,

也在社區買下了兩間套房與一個車位。


""與其書讀好,不如有人罩"",黃經理這時候

又發現了人生的新哲理! 更加確定了要抓緊眼

前的這個好機會!緊緊抱住鄭主委的大腿.....。




我們從1111人力銀行查本國社區總幹事平均薪

水如下:





博士學歷、七年以上資歷的總幹事,薪水是 

42199元, 而一般的總幹事,期望待遇都幾乎 

40000元以內。


而黃經理,靠著自己的努力、鄭主委的提拔、

與住戶的單蠢,為自己爭取到了54600元的高

薪,真是奮鬥人生的寫照,雖然不是好榜樣

啦!!哈哈!



最後,精采結尾就是:機電的祕密花園


 

機電把我們原本B1的交誼廳,變成了儲藏

室,而把B1的儲藏室,變成了他個人的小天

地,在裡面爽爽吹著冷氣,把玩著收集來的電

器,細細品味著在區權會關住戶麥克風,控制

住戶的樂趣。戶外的小桌上,擺著一個菸灰

缸,那就是黃經理與鄭主委經常在一起吃檳榔

以及抽菸的秘密場所。



大家看到這邊,有沒有覺得超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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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講講連署的進程與進度

我們社區的連署,是由一群住戶發起的,在2月28日左右,其實就已經達到近五分之一的住戶連署了。所以我們找了一個委員發文給管委會,要求依法召開臨時區權,但是管委會主委拿到了公文,選擇不予理會! 住戶們繼續連署,3月8日打電話給社區經理,跟他約3月11日請管委會派委員,大家一起來清點連署書,社區經理說OK,所以住戶們又發了一份公文,請3月11日管委會派員一起清點連署書,結果3月11日當晚經理就請假跑掉,然後打電話叫其他管委會的委員,一個個都不接電話,最後只好由四個比較跟住戶友好的委員(而不是跟主委友好的)清點,在社區住戶以及櫃台秘書見證下,全程錄影,清點結果有263戶連署,25%持分比例,已經完全超過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所規定的五分之一連署,管委會沒有任何理由拒絕召開臨時區權。 3月11日清點完,社區住戶就推了一個委員當召集人,3月12日將清點結果通知管委會,並且副知工務局,請管委會依法召開臨時區權,結果3月12日當晚,主委拿到了清點紀錄,竟然利用他可以通行各棟大樓的特權,直接衝到召集人家裡面大吵大鬧,召集人家人氣得去警局告主委涉嫌刑法306條侵入住宅。3月13日,住戶們又把管委會不願開臨時區權,主委跑到別人家大吵大鬧的事情,用檢舉函(連同連署書跟清點紀錄)給了工務局,所以後來工務局發現我們住戶的連署已經達到法定數量,於是發了一份公函,要求管委會3月30日前回覆,什麼時候要開臨時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由何人當召集人?? 最近主委發了一封公開信,除了說我們住戶連署提案有問題,還說沒有重大緊急的事由,所以他不打算開!! 我只能說,法律規定得很清楚,五分之一連署,你管委會就要依法召開,有沒有重大緊急事由,不是由你管委會說了算,而是住戶的選擇與意願,要你們尊重住戶的連署,有這麼難嗎?? 目前的連署結果是325戶,超過四分之一,結果管委會還是照樣藐視住戶的連署,聽說有某幾個人拿著連署書去騙住戶退連署。有這樣藐視住戶的管委會,大家還不把它們全體換掉嗎??

原來,管委會真的以為住戶都是白癡!!!

    管委會胡說八道的說帖 已經好幾天沒有上部落格來給管委會洗臉了,剛剛拿到這一份管委會的說帖,我真的怒了!! 原來管委會真的把住戶都當成是白癡!! 連署議案ㄧ: 聘任律師為社區服務,應採利益迴避,對兩造同為住戶、委員、管理委員會,應自行品請律師。這一整段話的意思,很簡單, 住戶告住戶、委員告委員,都是私人紛爭,本來就該各自聘律師, 跟管委會另聘律師根本無關,為什麼管委會要住戶反對呢?? 沒有人禁止管委會聘律師,但是應該要有合法的表決程序不是嗎??比如經過管委會提案表決之類的, 為什麼管委會要住戶反對呢?? 連署議案二: 罷免委員案,應由管理委員會選任該委員之區分所有權人像區分所有權人會提案,付諸表決。這段話的意思,就是講 管委會無權罷免委員,而應該是各棟住戶才有權利提案,在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表決後才能罷免 ,而不是像之前管委會違法罷免三個委員,結果弄得住戶法庭相見, 法院一審判決住戶獲勝,然後主委還要硬ㄠ到三審才肯放手,弄得這麼難看!! 會提這種議案,不就是因為管委會胡搞才提的嗎? 現在為什麼又要住戶反對呢? 各棟選各棟,各棟罷免各棟,不是很合理嗎?? 連署議題三: 興建垃圾場等重大經費支用,應區分權責(例如超過新台幣30萬元以上之重大提案,須提交區分所以權人會議表決) ,管理委員會對於財務應有明確監督、審議機制。 這個提案的原因,是因為主委私自訂了管委會的內規,對於40萬以下的案件,主委都可以自己核准 。 可是這個內規,根本就沒有經過區權會議的同意, 但是 管委會就這樣擺明了胡搞,架空區權會議,導致主委濫權獨裁,把住戶當成提款機 ,難道不應該定一個合理的審議機制嗎??為什麼管委會要叫住戶反對呢?? 連署議案四: 社區規約修改,須以正式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提案,有足夠時間慎重審議及表決。規約修改非屬臨時區分所有權會議召開之重大急迫事項, 不宜倉促決定。 會有這個提案,不就是因為之前管委會違法罷免委員,為了掩飾前面的違法,所以又開臨時區權修改罷免規約企圖追認, ㄧ切不都是因為管委會胡搞嗎??現在管委會有什麼臉皮叫住戶反對??你們不要胡搞就不需要這麼麻煩了!! 連署議案五: 專業社區經理需要公寓大廈管理公司訓練及教育。經理師執導至社區損失,係由公寓大廈管理公司賠償,社區自...

用公文對工務局扯淡,您累不累??主委大人

剛剛主委大人,又利用社區管理中心的LINE,進行喊話。內容是他回覆給工務局的公函!! 據某些人提供的資料,研判又是我們主委大人在對工務局,還有跟不知情的住戶,進行他的所謂""道德勸說""了吧!!  好吧!!面對瞎扯淡,只能一一駁斥!! 一、4月14日開管委會, 住戶 依法 去旁聽 , 跟管理委員不來開會,有什麼關係 ?? 難道管理委員們要做什麼見不得人的事,所以不希望被住戶聽見嗎?? 不然為什麼不來?? 你是主委,住戶旁聽的秩序,應該是你要維持啊!! 關葉委員什麼事呢?? 隨便把責任推給別人,做人有需要這樣嗎?? 有關會議現場的狀況,可以看一下之前的貼文https://fsnytw.blogspot.com/2019/04/blog-post_14.html 二、為什麼住戶去旁聽要申請??大家有聽過哪一個社區,旁聽管委會開會要申請的?? 住戶才是主人好嗎 ??管委會只是義工, 義工有 不准主人旁聽的權利嗎?? 只有 獨裁的管委會才害怕住戶去旁聽吧 !!107年的規約沒有規定要申請,108年的規約因為陳先生已經繳了165萬的擔保金,申請法院強制禁止管委會執行違法的決議, 所以108年規約根本就沒有生效!! 所以 結論還是不用申請!! 三、 陳先生已經去繳了165萬擔保金了,也申請了強制執行命令 ,命令管委會不准動2月17日違法的決議, 用公文對工務局承辦人胡說,會不會涉嫌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啊?? 有關陳先生繳錢的事,可以看一下之前的貼文https://fsnytw.blogspot.com/2019/04/165.html 四、陳先生早就知道,我們親愛的 主委大人,想要把管委會流會的罪過,推給到場旁聽的住戶 ,所以 已經跟工務局 承辦人林正楊先生 事先報備了 。 工務局承辦人林先生說,推舉召集人跟管委會開會與否無關 。管委會之前連沒開完的臨時區權會,都敢追認決議、偽造紀錄了,只是定個召開臨時區權會的日期,有什麼難的?? 五、另外 提醒一件事 給大家知道, 這次 住戶連署 召開臨時區權會議 ,原則上 只能討論住戶連署的提案,管委會沒有資格另行追加提案, 所以請大家注意, 管委會如果有提到重新改選全體委員、以及修改部分規約以外的提案,就是違法!!大家就要否決那個提案,讓他不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