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週五 陳先生輾轉由工務局承辦人黃先生口中得知 , 工務局指導 要求 主委鄭先生,6月2日召開臨時區權會 , 要依照內政部會議規範 , 當場推選主席。 結果, 主委為了搶到會議主席的位置,想了一個妙招, 就是 6月2日要現場投票選主席 。 其實推選主席 ,一點都不難,現場出席的人, 大家直接舉手表決就好了, 還要投票,也就太麻煩了, 我們2月17日當天已經做過一次了 ,不信, 我帶大家來回憶一下: 108年2月17日當天,本來鄭主委說他是主席,結果被住戶噓爆。 後來, 在現場住戶自發性的活動下, 以50票推選了陳先生當選2月17日的臨時區權會主席, 而鄭先生0票,被趕下台。 這個住戶現場舉手推選主席的過程,就是這麼簡單, 主委還想用投票的,請問是打算作票嗎??現場舉手表決就可以了!別動歪腦筋!! 再給大家恢復一下記憶!!明明2月17日區權會當場,陳先生是被住戶50票推選出來的主席, 結果2月17日的區權會議紀錄寫什麼? 說一次不夠,3月8日主委鄭先生又在社區1191戶住戶通通可以看到的LINE公告講什麼?? 誰在說謊,答案呼之欲出了吧!! 說謊要下地獄拔舌頭的!! 鄭主委,你真的不怕嗎?! 6月2日要推選主席,請大家記得要求現場舉手表決就好了 ,不要再浪費大家的時間去投票開票,只為了選一個主席!! 只為了某些人想要主席的位置而不擇手段!!真的沒必要!! 之前鄭主委罵陳先生要求推選主席是不守規定 , 現在自己又要推選主席 ,然後 主委對陳先生一句道歉也沒有 。主委可以隨意這樣用公告在各棟的會議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