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hoto Source: cat-twitpic 最近大家一定覺得很紛擾,很多人都不知道,某些人為了求得一時的勝利,或者暫時的優勢,不惜運用資源,說謊硬柪,讓自己背了許許多多的罪,欠下許許多多的謊言債。這個在我看來,真的好傻! 比如,你為了 某些私人的恩怨 ,在規約跟法律沒有規定的情況下,利用你的權力,來拉一些無辜搞不清楚狀況的人,幫你 違法罷免了其他人 的委員資格,然後, 你就背上了一條違法罷免的案子; 當事人不堪受辱,於是你又被當事人告加重誹謗罪 ;然後當事人還會向你求償名譽損失,於是,你又要再背上一條妨害名譽損害賠償的告訴。 罷免一個,你要背三條官司, 如果你一次罷免了三個人,你就會背上九條官司 ,而這九條官司,都只是你一念之差,罷免別人之後衍生出來的,這還不包含你硬柪的部分喔! 如果,對方拿著法院的判決,要求你恢復他的委員資格,你明明就沒有任何法令依據可以罷免別人,可是 你為了硬柪 ,所以說 一定要拖到三審定讞 ,堅持 不讓對方行使委員權力 , 把人家趕出會場,結果,對方又去告你妨害他人行使權力,於是,你又多了一條強制罪。 如果三個人都去告你,你 就會多三條強制罪。 你 為了掩飾你的非法 ,於是 提案修改規約 ,想要彌補過錯, 追認前面的違法罷免決議, 因為你急於通過決議,所以又沒有依照規定的會議程序來開會,拖了一堆不知情的委員來替你背書,幫你擔責;原想可以順利的過關。 沒想到,半路殺出個程咬金,阻止你違法進行會議 ,你為了掩飾前面的過錯,又用了錯誤的方法,於是你 只好硬著頭皮,即使沒開完的會,也要讓一堆無辜的人陪著你偽造會議紀錄 ,結果,你 因為這樣,又背了一條偽造文書罪,還有被告撤銷決議的官司。 你 因為氣不過,用公司的公告系統,公然痛罵那個可惡的程咬金 ,結果就是,你 又背了一條加重誹謗的告訴 ,然後過幾天,那個 程咬金還會跟你求償名譽損失,於是,你又多了一條損害賠償的官司。 當你的惡行惡狀慢慢傳開之後,很多人開始連署想要拉你下台, 你為了不想下台,於是氣沖沖的跑去連署人的家裡吵鬧,結果就是,你又背了一條侵入住宅的官司。 因為你不想讓別人行使委員權力,又害怕大家知道你的真面目,要拉你下台,所以 你在規約沒有規定的情況下,不准大家旁聽會議 ,結果 引起委員跟大家的反彈 , 你一時氣不過,又用公告系統,把委員跟旁...